智能制造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3-14  作者:郭晨旭 浏览量:10

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精准认定、精准资助、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切实提高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开封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精神和要求,现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资格复查工作(下称“资格复查”),为保证资格复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查内容

1.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是否属实;

2.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等级是否合理;

3.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和困难等级是否已发生变化;

4.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它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等重点保障人员是否得到困难认定;

5.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是否都已得到认定;

6.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是否为正常在籍在校专科生;

7.是否存在其他突变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而未被认定为困难的学生。

二、复查办法

(一)各班级复查

1.成立班级资格复查小组。班级资格复查小组,成员中学生不少于本班级总人数的10%(成员要涉及到普通学生与学生干部的比例要适当),负责落实本班级资格复查工作。

2.资格复查的内容及形式。在辅导员老师资格复查工作的领导下,由班级资格复查小组对各班级困难学生的日常消费行为、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学习态度等认真进行调查和评议。调查方式由辅导员老师自主确定,尽量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全面而细致的调查。

3.家庭经济情况发生突变学生的困难资格认定。对家庭经济情况发生突变需上调或新增困难等级的学生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此类学生资料暑期后随新生一起上报)。

4.资格复查结论。复查时严格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结合复查的实际情况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等级,并将复查结果确认名单,上报学院分管资助专员。各班级在资格复查结束后将复查材料(班级资格复查小组人员)名单报送学院分管资助专员。

注:在进行复查和民主评议时若发现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不相符的不当消费行为的,应取消其困难生资格。资格复查结果的异动人数不能超过带班人数认定困难学生人数的5%。

(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

学院分管资助专员根据各班级复查结果,将对其上报结果进行最后的复核,着重复核新增加困难资格的学生、上调困难等级的学生、复查程序和复查后困难学生资格异动的比例等。对于老师或学生反应比较强烈的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全方位复核和调查,并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个人座谈、电话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将直接取消其困难生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班级要确保把资格复查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对复查工作组织不力、不能及时完成复查任务或在公示期间学生投诉较多的班级,下学期进行资助名额分配时将酌情减少资助名额,且取消该班级辅导员老师年度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的参评资格。

(二)方法科学,程序规范。各班级在对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时要不断探索和创新方式方法,同时制定严谨规范的复查程序,保证资格复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班级3月20日前完成资格复查、公示、材料收集和上报等工作,请各班级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四)智能制造学院监督电话:17334715968


智能制造学院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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