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PLC与组态技术职业技能竞赛(电气组)
赛项组别:高职组
竞赛形式:团体赛
赛项归属大类:自动化
二、竞赛目的
1.进一步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继续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和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促进课程及教学手段创新与应用,并为我校参加省赛相关项目选拔人才。
2.结合本赛项的特点,积极探索团队合作参与竞赛的有效途径和模式,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参与意识和协作精神。
三、竞赛时间、内容、评分标准制定原则、评分方法
1.报名及竞赛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7日-2026年6月5日,院赛比赛时间暂定2026年6月中旬,校赛比赛时间暂定2026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以竞赛宣传海报为准。
2.竞赛内容
参赛选手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与合作完成以下任务:PLC程序设计、硬件电路设计、HMI组态。
(1)PLC程序设计:参赛选手应独立完成竞赛任务。选手在阅读给定的PLC与组态技术试题等资料之后,按要求独立完成PLC程序设计。
(2)硬件电路设计:参赛选手独立完成竞赛任务。选手根据给定的试题资料等,在可编程控制器综合实验装置上完成能实现具体功能的硬件电路设计。
(3)HMI组态设计:参赛选手独立完成竞赛任务。选手根据给定的试题资料等,在TIA Portal V16软件上选择合适的模块,完成HMI组态。
竞赛内容(任务) | 分值比例 | 比赛时间 |
PLC程序设计 | 50% | 40分钟 |
硬件电路设计 | 20% | 20分钟 |
HMI组态设计 | 30% | 30分钟 |
3.评分标准制定原则:
以现行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技术规范及有关企业标准作为制定评分标准的依据。
4.评分方法:
(1)PLC程序设计环节:
参赛选手在计算机上TIA Portal V16软件完成PLC程序设计后,进行仿真,验证程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硬件电路设计环节:
参赛选手完成PLC程序设计环节后,需要按要求完成符合要求的硬件电路设计,硬件完成后,禁止通电,可以示意裁判员,裁判员检查电路无误后,方可启动。
(3)HMI组态设计环节:
参赛选手完成PLC程序设计和硬件电路设计环节后,按要求完成HMI组态设计。
(4)分值分配:
“PLC与组态技术”的卷面分值为100分,其中PLC程序设计满分50分,硬件电路设计满分20分,HMI组态设计满分30分。总成绩= PLC程序设计成绩+硬件电路设计成绩+ HMI组态设计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5.计分方法
参赛选手应独立完成竞赛各部分任务,提交1套竞赛成果,该成果的得分即为最终成绩。经复核无误,由裁判长、监督人员和仲裁人员签字确认后公布。
四、竞赛方式
参赛选手必须是本校在读学生,竞赛以个人方式进行,性别和年级不限。
(一)由各辅导员老师组织各班级单位报名,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报至智能制造学院朱老师处。
(二)每班限报5人。
(三)参赛选手须为本校在读学生。
(四)本赛项的竞赛在子荣楼电气控制与PLC实训室进行。每位参赛选手一台可编程控制器综合实验装置,独立操作。
五、赛项执行委员会
仲裁长:李继方
仲裁委员:李松林、朱晓丽、刘爽
出题组长:刘丽
出题组员:孙苏领、张彦敏、霍国亮、陈亚威
裁判长:孙苏领
裁判员:刘丽、张彦敏、霍国亮、陈亚威
六、竞赛规则
1.报名者必须符合参赛资格,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视情况分别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比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收回获奖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以及奖品等相应处理,并通报批评;
2.同一场次采用相同竞赛试题;
3.赛前由组委会统一组织选手到竞赛现场熟悉赛场;
4.参赛学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参赛证进入指定考场参加竞赛。各队领队和指导教师均不得进入赛场;
5.参赛学生应在竞赛开始提前45分钟检录进场,竞赛正式开始20分钟以后不得再入场参加竞赛,按弃权处理。在竞赛结束之后,参赛学生方可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报告监考人员并请示赛务组长同意;
6.参赛学生按照抽签决定的赛场及座位编号对号入座,监考人员应对各参赛学生的证件进行认真检查,参赛学生在竞赛正式开始之前应对计算机进行开机检查,但只准浏览、试运行TIA Portal V16软件;
7.竞赛开始前20钟,监考人员在展示试卷密封状况后拆封竞赛试题,并对竞赛试题的数量认真检查。在竞赛正式开始前10分发试卷,并提醒学生检查;
8.在竞赛过程中,参赛学生如遇问题需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参赛学生之间不得互相交流,移动存储器、所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竞赛现场,否则按作弊行为处理;
9.参赛学生遇到计算机或软件故障时,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对于因故障而耽搁的时间,由监考人员请示赛务组长同意后将该选手的竞赛时间相应后延;
10.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耗用时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
11.上机操作时,选手必须按参赛试卷上的要求存储全部数据,不按要求存储数据,导致数据丢失者按无成绩处理;
12.竞赛结束前,参赛学生要把所完成的竞赛成果保存在计算机上指定的位置,竞赛成果不得做任何标记,否则按“0”分计;
13.听到竞赛结束信号后,参赛学生应立即停止答题或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试卷、草稿纸、图纸及资料均不得带出考场。对违反赛场规则,不服从监考人员劝阻者,经竞赛组委会裁决取消比赛资格;
14.竞赛所需的设备及绘图软件由组委会协调提供,参赛各组不得使用自带计算机及绘图软件;
15.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规则,对违反赛场规则,不服从裁判员劝阻者,经裁判长裁决取消其比赛资格;
16.采访报道人员进入赛场须经过大赛组委会许可,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应影响竞赛进行;
17.未尽事宜,将在赛前向各参赛队另做说明。
七、场地及设施要求
1.竞赛配置:
①硬件:可编程控制器综合实验装置。
②软件:TIA Portal V16。
2.计算机配置:处理器I5≥2.0G,内存≥8G,硬盘≥1T,独立显卡,17寸及以上显示器。按1/20的比例配置备用机,备用机配置与竞赛机配置完全相同。
3.竞赛赛场:电气控制与PLC实训室。
八、竞赛命题
由竞赛组委会聘请相关教师,按照有关的保密规则完成命题及评分标准、标准答案的确定。
九、基本知识和技能要求
1.掌握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基本知识;
2.掌握电路原理、电路基础等基本知识;
3.掌握PLC编程基础知识;
4.掌握工业网络与现场总线基础知识。
十、技术规范
主要依据相关国家职业技能规范和标准,注重考核基本技能,体现标准程序,结合生产实际,考核职业综合能力,并对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竞赛技术文件制定标准,主要采用以下标准、规范及工具软件:
1.《可编程控制器系统工程设计规定》HG-T20700-2000
2.《工业控制编程语言标准》IEC61131-3
3.《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GB/T4728.1-2018
4.《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GB/T5465.2-2008
5.《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GB 19517-2023
十一、成绩评定
1.成绩根据该赛项出题组制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2.奖项设定按照2026年开封职业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技能大赛组委会文件执行。
十二、申诉与仲裁
1.开封职业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技能大赛设仲裁工作委员会,赛点设仲裁工作组,组长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指派;
2.参赛队对赛事过程、工作人员工作若有疑异,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前提下可由参赛队领队以书面形式向赛点仲裁组提出申诉。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3.提出申诉应在赛项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向赛点仲裁组提出。超过时效不予受理。提出申诉后申诉人及相关涉及人员不得离开赛点,否则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4.赛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
5.对赛点仲裁组复议结果不服的,可由代表队领队向大赛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大赛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6.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仲裁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撤诉;
7.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十三、奖项设定
赛项设团队奖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占竞赛总人数的1队、2队、3队和的50%(参加团队总队数的50%)。
十四、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本竞赛项目以个人比赛形式,2024级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每班可报5人参加竞赛,其他专业与年级(仅限自动化大类下其他专业)最多可报10人参加竞赛。报名时间截止至2026年5月20日,比赛时间暂定2026年5月26日,具体时间以竞赛宣传海报为准;
2.参赛选手为在校学生,不限性别、不限年级、不限专业;
3.每个参赛队联络1名指导教师负责本参赛队的参赛组织和与大赛组织机构的联络;
4.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参赛学生主管辅导员需出具书面说明,按相关程序补充参赛选手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选手缺席比赛;
5.参赛队所有人员在竞赛期间未经组委会批准,不得接受任何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不得将竞赛的相关情况及资料私自公开。
(二)指导教师须知
1.各参赛队领队和指导教师及其他无关人员均不得私自进入赛场。
2.做好本单位比赛选手的业务辅导、心理疏导和思想引导工作,对参赛选手及比赛过程报以平和、包容的心态;共同维护竞赛秩序;
3.自觉遵守竞赛规则,尊重和支持裁判工作,不随意进入比赛现场及其他禁止入内的区域,确保比赛进程的公平、公正、顺畅、高效;
4.当本单位参赛选手对比赛进程中出现异常或疑问,应及时了解情况,客观做出判断,并做好选手的安抚工作,经内部进行协商,认为有必要时可在规定时限内向赛项仲裁工作组反映情况或提出书面仲裁申请。
(三)参赛选手须知
1.赛前由组委会统一组织选手到竞赛现场熟悉赛场;
2.参赛选手必须持参赛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入场参加竞赛。
3.不得携带各种存储设备、影像设备、通讯工具进入赛场;
4.参赛选手应提前45分钟进入赛场,到检录处注册,参赛队通过抽签确定赛场和机位,入场、检查竞赛设备。如发现问题由裁判确认后可以更换;
5.竞赛正式开始20分钟以后选手不得再入场参加竞赛,按弃权处理。竞赛时间段内参赛选手不得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赛场,应报告监考人员同意,离开赛场期间应有流动监考人员陪同。竞赛结束之后,参赛选手确认提交的竞赛成果后,在监考人员的组织下离开赛场。
6.竞赛开始前20分钟,由竞赛监考人员当众拆封竞赛试题与图纸,并对数量及完好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在竞赛正式开始前10分钟分发试题与图纸,并提醒参赛选手检查与核对。
7.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如遇问题需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参赛队与参赛队之间不得互相交流,否则按作弊行为处理;本队选手之间在“电气自动化技术识图”环节不可交流,否则按作弊行为处理;本队选手之间在“电气自动化技术低压电气图绘图”环节可以交流;竞赛过程中出现设备问题,应提请工作人员到机位处确认原因并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置。如果确实是因为设备故障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竞赛,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并现场记录予以加时;
8.上机操作时,为防止因计算机故障产生的数据丢失,请参赛选手随时、及时按要求保存图纸文件。比赛结束时选手必须按参赛试卷上的要求存储全部数据,不按要求存储数据,导致数据丢失者按无成绩处理;
9.竞赛期间,竞赛选手应服从裁判评判,若对裁判评分产生异议,不得与裁判争执、顶撞,但可于规定时限内由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赛项仲裁工作委员会调查核实并处理;
10.听到竞赛结束信号后,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试题与图纸及草稿纸不得带出考场。对违反赛场规则,不服从监考人员劝阻者,经赛项执委会裁决可取消其比赛资格。
11.竞赛所需的设备及绘图软件由承办学校提供,参赛选手不可携带技术资料、标准图集、教材、工具书、相关软件等,不得使用自带的计算机、键盘、鼠标、移动存储器等各类设备,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等进入竞赛现场,竞赛所需的笔和草稿纸由承办学校统一提供。
(四)工作人员须知
1.竞赛现场设现场裁判组,负责监督检查参赛队安全有序竞赛。如遇疑问或争议,须请示裁判长,裁判长的决定为现场最终裁定;
2.参赛队进入赛场,裁判员及赛场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审查允许带入赛场的物品,经审查后如发现不允许带入赛场的物品,交由参赛队随行人员保管,赛场不提供保管服务;
3.竞赛期间,未经赛项执委会允许,竞赛工作人员与裁判等任何相关人员均不得泄露或提供竞赛选手的个人信息、登录密码和竞赛情况;
4.竞赛成绩单及有关资料的管理,实行交接责任制。所有竞赛项目的各场次、工位以及选手竞赛成绩,由裁判长汇集、计算、签字后,直接交给成绩登记统计负责人,双方签字办理交接手续;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参赛队或参赛选手,经裁判组裁定后取消其比赛资格;
(1)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干扰他人比赛,裁判组应提出警告。累计警告2次或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竞赛中止的,经裁判长裁定后中止比赛,并取消参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2)竞赛过程中,产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有产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裁判员提示无效的,裁判员可停止其比赛,并取消参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3)竞赛过程中,出现赛项规程所规定的取消比赛资格的行为,裁判员可停止其比赛,并取消参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十五、资源转化
本赛项的考试资源将直接纳入后续相关课程的建设中,并通过与行业、企业的合作,不断优化和丰富教学资源,让学生通过真实的竞赛过程,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高素质、高技能技术应用型人才。
开封职业学院智能制造学院“PLC与组态技术”职业技能竞赛附件.doc